2009年12月16日 星期三

關於最近中國微軟聚酷抄襲撲浪事件

網路新聞的連結太多了,隨便貼幾個吧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dec/13/today-e4.htm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9/12/15/320-2546489.htm
http://blog.plurk.com/2009/12/14/microsoft-rips-plurk/
中文原文 ( http://docs.google.com/View?id=dcwwmxqk_51fd8wjhg8 )

當我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,坦白說沒有很驚訝,因為 M$ 就是這樣走過來的阿,收購、抄襲、封閉規格搞壟斷,不斷地在上演,雖然說這種事情所有的大公司都會做,但多半只是做到收購而已,好歹也付了錢。大多數的公司都會有自己的志氣,至少要把東西做得更好,即使消費者不那樣認為。如果只以自己的銀彈多來取勝,即使在法律上沒有問題,在道德上怎麼也說不過去,用粗俗一點的話來說,這根本就是很沒有卵蛋的行為。拜託,這是全球第一大企業做的事情嗎? 還是中國分部都搞自己的,美國本部都不知情?

我相當關心這篇新聞的後續,並非是因為 Plurk 在台灣爆紅,事實上我根本不是 Plurk 的使用者,未來也沒有要用的打算。關心的原因是我相當欣賞企業創新的精神,做生意的人哪個不都一樣? 從以前的傳統工業,到後來的電腦科技業,至今網路的重要性與日俱增,網路服務業者如雨後春筍般冒出,他們全部都有一個共通點,就是販賣創意。好可以更好,方便可以再方便,這樣人類的文明才會進步,消費者也才有不同的選擇,畢竟青菜蘿蔔各有所好,比如說網誌提供業者這麼多,我為何選擇 Google Blogger? Yahoo! 無名網誌不是更多人用嗎? (原因其實很簡單,只是這家公司我已經懶得去說牠們了) 可是抄襲就一點貢獻都沒有,還傷害到原作公司,如果考量營利市場的話。

雖然我覺得這個事件八成會被河蟹掉,不然 M$ 怎會一再地食髓知味? 但....我還是希望最後能給 Plurk 一個合理的交代,否則下一次又會有別的小公司要被抹殺了。

1 則留言:

  1. 很好,有個後續了
    http://news.cnyes.com/dspnewsS.asp?fi=%5CNEWSBASE%5C20091217%5CSC7KBWD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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